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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项目要延期如何办理?
  发表时间:2016-06-27 

答:项目负责人按照各项经费主管部门的要求,以OA申请报告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写明延期理由、必要性以及申请延期到什么时间,主管部门批示后转财务处主管副处长批示,后转预算管理科办理延期。各项经费与主管部门的对应关系为:本科教学经费—教务处、研究生教学经费—研究生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科学技术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文科类)—文科办公室、“双一流”经费—学科办、捐赠基金项目—基金会、非学历办班经费—财务处、会议收费项目—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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