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项目负责人按照主管部门的决算要求,根据财务系统的明细账和预算执行情况如实编制项目资金决算表,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保证账表相符、账实相符。有分包或分卡的项目,还需在财务处网站下载填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财务支出决算表》(合并决算表),同时提供有分包(协作)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决算表,如果项目负责人根据审计报告填写决算表,需复印审计报告中的决算表,交行政北楼211室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审核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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