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答辩酬金发放流程(2022版) |
发表时间:2022-10-10 |
一、登录财务处综合服务系统,在网上预约报账中申请报销单,选择业务大类中的酬金申报,酬金性质选择”答辩酬金”,按要求填写后生成“同济大学酬金申报预约单”,预约成功后预约单自动转至项目负责人进行网签,项目负责人在登陆财务处综合服务系统后,在“待我审批”中进行审核,已审核通过的网签酬金申报预约单会自动转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不需要送交纸质预约单至财务处。如果预约单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则在网签时需要填写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工号,然后由其登录财务综合服务系统,在“待我审批”中进行审核,具体操作参照“同济大学财务处酬金预约指南”介绍的方法。注意不同的人员性质需分开预约,如评委是本校在职教师,人员性质选择“校内人员”,以工号录入;如评委是本校退休教师,人员性质选择“博士后及聘用人员”,以退休前的工号录入;非本校评委,人员性质选择“校外劳务”,以身份证等证件号码录入,如果系统中无该校外评委信息,请先进行“校外人员信息维护”,等待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酬金申报。 二、根据《同济大学专家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研究生毕业论文评阅答辩酬金,博士学位论文标准每位评委为300-1500元/每生,硕士学位论文标准每位评委为200-800元/每生,答辩秘书费标准为每位200-400元/每生,答辩酬金包含评阅费和答辩费,两项之和在不超过规定的上限标准限额内, 根据实际情况执行。申请时请在酬金申报预约单摘要处注明“每位答辩学生姓名,共几名博(硕)士毕业答辩酬金。” 三、酬金办理后的发放时间为校内在职教师与其本人当月在学校酬金系统中所有申报的酬金合并(预扣个人综合所得税)发放。本校退休教师(预扣个人综合所得税)及校外评委教师酬金(预扣劳务收入个人所得税)一般五个工作日后发放至其银行卡中。根据学校规定,所有酬金一律不得发放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