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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申请流程操作指南
  发表时间:2024-03-29 

同济大学重磅上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预开票平台极致升级、全面进化。现发布操作指南,手把手教您如何申请开具各类税务发票及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新手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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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开票操作流程

申请开票时,若款项未到账,请选择“申请借票”;若款项已到账,请选择“申请到款开票”。单次开票张数较多时,可选择“批量导入开票”,通过上传表单批量导入信息。

(一)“申请借票”填报方法

1.开票依据填报

科研类开票:包括在科研管理部申请立项的科研横向和科研纵向项目,在文科办公室申请立项的文科横向和文科纵向项目,以及其他科研类项目。

其他开票:包括一切非科研项目的开票,例如会务费、查新费、检索费、版面费、培训费、翻译费、承办费、会费、电费、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和文化体育费等。

2.抬头信息填报

申请电子票据无需前往财务处现场领取,审核流程更加快速。申请税务发票时强烈建议优先使用数电票,票据种类请选择“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或“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资金往来财政票据时,票据种类请选择“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_电子票据”。

特别说明:申请数电票时,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需注意。

1)若收票方为个人,抬头名称必须加上“(个人)”。

例如“张三”,抬头名称需填写“张三(个人)”。

2)若收票方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无税务登记证,请根据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的规则填写:前四位是“0”,第5-6位是特殊行业的两位特定编码,剩余位数补“0”。

类别

详情

5-6

行政类

街道居委、村委、社会团体等

31

军警类

部队、武警、边防等

11

运输类

船舶、航空公司等

21

外事类

外事机构、外籍居民等

41

其他

无法归属的其他类别

91

例如给街道居委开具增值税发票时,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为000031000000000

3.开票内容填报

选择对应的开票内容代码后,针对开票内容有特殊要求的可在开票内容处自定义。部分开票内容不可自定义修改。在开票过程中,必须确保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相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填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内容,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4.扣税信息填报

申请借票时请填写“扣税项目号”。首次开票的项目可选择“其他项目暂借税项目代码”,“扣税项目号”需为横向项目卡号或者横向结题卡卡号。非首次开票项目可选择“直接扣税项目代码”,输入本项目经费卡号。若无可使用的项目卡,扣税方式请选择“POS”,需到现场预付税费后方可开具税票。

5.补充信息填报

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票据文件将通过短信及邮件推送。

若票据中有补充信息需填报,请于“备注”中说明。销方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信息将统一备注,无需重复填写。

(二)“申请到款开票” 填报方法

该填报方法目前仅支持非科研项目的到款开票,科研类项目到款开票功能仍在开发中。申请到款开票时,需先完成“认领我的到款”。按金额或摘要等信息查询到款记录,可全额或部分认领。填报开票信息后,可申请开具一张票据。单次认领记录建议不超过50条,一张申请单可多次认领合计不超过100条到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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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领到款完成后请点击“下一步:填报开票信息”。填报流程基本同“申请借票”。“扣税信息填报”中请正确填写“转收入项目号”与“扣税项目号”,两者保持一致即可。

(三)“批量导入开票” 填报方法

若有多笔到款且需开具多张票据,请使用“批量导入开票”功能。选择票据种类、抬头类别及开票内容等信息后,导出数据模版,填写完整后导入开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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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到款开票”,请务必正确填写“往来核销号”及“收入项目代码”。若“往来核销号”条数少于开票信息条数,重复填写“往来核销号”补足表单即可。本功能中到款不支持部分认领,请确认开票总金额与到款总金额一致。

(四)“到款核销”填报方法

根据票据申领相关管理要求,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核销借票款项,预借票据应在三个月内办理款项入账核销或退回票据。科研类开票的预借票据到款后,请登录科研系统发起“经费认领”。其他事项的预借票据到款后,请通过财务系统的“开票申请”—“我要办-申请开票” —“我的票据”,选中票据后发起“到款核销”。若需查询核销情况,请点击“到款金额”后查询记录或“撤销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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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单状态查询方法

经办人申请开票后,需扣税项目卡负责人完成线上审批(“待办事项”中查询)。当项目负责人申请开票时,无需重复审批。可通过点击“状态”,查询申请单办理进度。状态显示“待开票”时,请等待财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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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辅助功能

(一)一键生成“关于票据退回情况的说明”

若需退回已开票据,请通过财务系统的“开票申请”—“我要办-申请开票” —“我的票据”,选中票据后发起“票据退回”,系统生成“关于票据退回情况的说明”。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信息后,请提交到财务处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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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键生成“往来款项询证函”

若催款过程中需确认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可通过财务系统的“开票申请”—“我要办-申请开票” —“我的票据”,选中未核销的预借票据后发起“打印询证函”,系统生成“往来款项询证函”。确认信息后即可发送收票单位,促进与收票单位之间的合作与理解,为经费回款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三)一网集成票据文件

开票成功后将通过邮件和短信发送电子票据的下载链接,财务系统提供下载更多文件版本的功能。通过财务系统的“开票申请”—“我要办-申请开票” —“我的票据”,选中票据后,点击“票据号码”可下载PDF文件,点击“数电票OFDXML文件”可下载特殊格式文件。

 

三、科研类开票常见问题解答

1.科研类开票依据如何选择?

答:申请科研类开票,请在开票平台选择“申请借票”,开票依据选择科研类开票,其他依据编号处手动输入科研管理号,即kh/kzwh/wz开头的号码,回车后即可弹出对应的合同名称和合同金额。科研类项目到款开票功能仍在开发中,请先通过财务系统发起“申请借票”,再登录科研系统发起“经费认领”办理核销及入账。

2.如何选择票据种类?

答:横向项目开具税票,即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纵向项目通常开具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回单。

3.开票申请中是否需要上传附件?

答:横向项目原则上一律按简易计税3%征收率开具发票,无需上传附件。特殊情况且合同约定须开具其他税率的发票时,请上传合同或补充协议等。申请零税率发票时,需上传“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纵向项目申请开具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时,需上传相关任务书或合同。

4.科研类开票是否可以申请免税?

答: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通过的合同,可申请开具免税发票。根据相关规定,免税业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四、非科研类开票常见问题解答

1.非科研开票的“其他依据编号”怎么填写?

答:点击“其他依据编号”后箭头,选择“辅助依据补录”,根据开票项目实际内容填写并保存,系统将自动生成依据编号。相同事项可使用同一个辅助依据,无需重复录入。

2.如何选择票据种类?

答:提供应税劳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取得应税收入时,需申请开具税票,即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行政事业单位间的暂收款、代收款等资金往来行为时,需申请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3.开票内容代码如何选择?开票内容特殊怎么办?

答:选择对应的开票内容代码即可。开票内容特殊时可选定相应代码后,自定义修改。部分开票内容不支持修改。对于不属于明确内容的,请选择“其他现代服务”。

4.是否需要上传附件?

答:申请“会务费”发票时,请上传“会务通知”及“会议申请表”;申请“版面费”、“审稿费”发票时,无需上传附件;申请其他内容发票时请上传必备支撑材料,例如合同、校内请示审批等。

5.到款开票怎么批量认领到款?

答:如果是单张发票对应多个到款,可通过“申请到款开票”模块输入关键字依次认领,可全额或部分认领。如果是申请多张发票,可通过“批量导入开票”模块导入清单,在开票清单的“往来核销号”中填入到款核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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