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

财务综合服务系统 网上缴费平台
票据管理类 当前位置 : 首页| 财经法规| 票据管理类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12号)
  发表时间:2011-11-28 

 财综〔2010112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规范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加强财务管理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的法律制度规定,我们制定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返回

财务综合服务系统 网上缴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