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财综字[1998]104号) |
发表时间:1998-09-21 |
财综字[1998]104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财综字[1998]104号) |
发表时间:1998-09-21 |
财综字[1998]104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