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科合〔2013〕28号) |
发表时间:2013-12-23 |
沪科合〔2013〕28号
各重大专项牵头责任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项目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218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委等三部门制订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38号)等文件中关于地方配套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市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