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24-03-26 |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请我校教职工及时完成汇算清缴。 为方便教职工办理个税汇算清缴业务,财务处设立专人专岗,提供个税汇算清缴现场及电话咨询服务,相关安排如下: 咨询地址:四平路校区行政楼231室(甲)。 咨询时间:2024年4月1日至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15、下午1:30—4:30。 咨询电话:65980378。 温馨提示:日前,税务部门发布多起警示案例,税务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请我校教职工规范准确填写各类专项附加扣除事项,并认真完成汇算清缴工作。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24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