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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2-08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请教职工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 》,对本人的2023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更新确认。若未及时更新确认,原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3年。

  为确保专项附加扣除数据的准确,财务处特别提醒各位教职工,请在20221229日前,对下一年度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更新确认,即使信息没有变化,大家还是要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 》上核对一下自己的信息并予以确认。由于税务机关对原有信息自动延长的有效时间为202311,而我校20231月工资中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截止时间为20221229,为确保各位老师20221月份工资发放时学校能及时采集到您2022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务必在20221229前对您的下一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更新及确认,并选择报送至扣缴义务人“同济大学”,如您未及时确认,专项附加扣除数据将从您20232月工资中开始抵扣。

特此通知。

同济大学财务处

 2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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