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和同学:
根据《同济大学财务支出票据报销管理实施细则》(同济财〔2021〕9号),为客观、及时反映学校年度中各阶段的经费开支情况,各类支出费用应在经济活动发生后及时报销,当年票据一般应在当年内报销完毕;特殊情况下,可在票据业务发生年份的次年6月底前报销完毕。
同济大学财务处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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