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内部控制规范建设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会计档案管理秩序,财务处将进一步完善发票入账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取得的发票,需确认其准确性。对于已完成预约提交报销的发票,在财务入账后一律不予退回。
2、确因对方单位开票错误等原因需要修改发票信息的,需请经办人联系对方单位开具红字发票作冲销处理,并将红字发票和新开具的蓝字发票重新提交至财务处调整入账。
特此通知
同济大学财务处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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