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自2018年4月1日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金按新核定基数进行缴纳。现我校职工缴费基数已核定完毕,缴存比例维持不变。
我校将于5月工资中开始调整社会保险金扣缴额,并补扣4月份社保缴存差额。住房公积金将于7月起开始按新基数扣缴。
本月工资明细可于5月7 日通过财务系统查询。路径为高级财务查询——我的收入查询——个人工资查询。
同济大学财务处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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