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济大学科技项目结题结账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17-07-14 |
根据《同济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和《同济大学成果转化(横向)科技经费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我校将对合同结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科技项目进行集中结题结账,具体通知如下: 1. 迄今为止合同结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但尚未办理结题的科技项目,2017年7月20日学校将统一办理结题结账。科研管理部负责办理结题,财务处负责办理结账。 2. 2016年6月30日之前已办理结题未办理结账的项目,财务处于2017年7月20日统一办理结账。 3. 相关项目清单由科研管理部通过E-mail下发到院系科研秘书处。 4. 以上所涉项目如有特殊情况,请项目负责人通过学校OA系统说明情况,通过学院统一提交科研管理部和财务处审签。否则视为无异议。 科研管理部 财务处 2017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