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度发票截止报销日期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1-03 

各单位:

2016年度发票报销的截止日期为2017630日,2017630日之后,2016年度的发票原则上将不予报销。请各单位、各位师生及时办理2016年度发票报销事宜,以免发票过期;同时,考虑到财务处业务处理能力的极限,请尽量提前办理,以免到6月底报销拥挤排队,甚至无法办理。

特此提醒,敬请相互转告。

财务处    

201613

返回

财务综合服务系统 网上缴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