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高校财务人员“营改增”政策培训在同济举办 |
发表时间:2016-06-21 |
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为更好贯彻和执行营改增试点政策,做好营改增后高校税务核算工作,6月14日下午,在同济大厦A楼三楼报告厅,杨浦区税务局人员,受邀为同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和上海金融学院五所地处杨浦区高校的财务人员200余人进行了专题培训。 培训内容第一部分为营改增试点政策讲解,以及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导,第二部分为互动环节。政策讲解结合高校实际,理清了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征收率、应纳税额计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征收管理等概念,条理清晰,列举大量事例说明便于理解,互动环节大家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此次培训将有效地帮助高校财务人员尽快掌握营改增税收政策,正确开展增值税的核算和申报工作。培训结束后,我校“营改增”工作也将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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